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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税什麼時候交

金融基礎知識 閲讀(1.36W)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業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條規定:

企業所得税什麼時候交

企業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無論盈利或虧損,都應向税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税納税申報表,預繳税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税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税納税申報表,並彙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税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税納税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納税人在規定的申報期申報確有困難的,可報經主管税務機關批准,延期申報。

企業所得税的納税期限

按月份或季度預繳税款的納税人,應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向主管税務機關進行納税申報並預繳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應於季度終了後15日內先進行預繳,然後在年度終了後45日內進行年度申報,税務機關在5個月內進行彙算清繳,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