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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團伙生產假藥罪的法律要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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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講述了根據《刑法》,沒有“團伙生產假藥罪”這個罪名,而若團伙生產假藥,則將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該罪行的構成要件包括侵犯的客體為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和涉及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為假藥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是出於營利的目的。

法律分析

根據《刑法》,沒有“團伙生產假藥罪”這個罪名。而若團伙生產假藥,則將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此罪行的構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體為複雜客體,既包括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涉及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2.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3.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為假藥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是出於營利的目的。

拓展延伸

哪些人可以構成團伙生產假藥罪?

團伙生產假藥罪是指在生產、銷售假藥過程中,多人共同實施犯罪行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和行為分工的行為。根據《刑法》第149條規定,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同時又構成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可以得出結論:團伙生產假藥罪的構成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多人共同實施犯罪行為;2.具有共同犯罪故意;3.具有分工明確的犯罪行為。

對於團伙生產假藥罪的法律分析,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149條規定,對於多人共同實施的生產、銷售假藥犯罪行為,應當根據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這意味著,如果多人共同生產、銷售假藥,且所涉及的藥品屬於《刑法》第148條規定的“其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那麼主要責任者將會被定罪處罰,其他成員將會根據其參與程度和犯罪情節輕重受到相應的處罰。

2.量刑標準:根據《刑法》第149條規定,對於多人共同實施的生產、銷售假藥犯罪行為,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將會被判處更重的刑罰:1.生產、銷售金額較大的假藥;2.具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假藥;3.多次生產、銷售假藥;4.違法所得數額較大。

3.處罰措施:對於團伙生產假藥罪,除了判處刑罰外,還應當依法沒收違法所得,並可以並處違法所得1至3倍的罰款

總之,團伙生產假藥罪是一種多人共同實施的犯罪行為,其構成需要滿足多人共同犯罪故意、分工明確的犯罪行為以及相應的刑事責任和處罰措施。

結語

根據《刑法》,若團伙生產假藥,則將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該罪行侵犯的客體為複雜客體,既包括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涉及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為假藥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是出於營利的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141條,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構成團伙生產假藥罪的法律要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