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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约定的时间没有完成应该如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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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约定的时间没有完成应该如何去

当合同没有约定终止时间时,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或者该合同中存在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从而达到终止合同的目的。当合同生效时间与实际履行时间不一致时,应该以实际履行时间为准,因为当合同实际履行时,合同的生效条件就已经进行变更,此前的生效时间就不再成立。按照合同内容来确定是否违约,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不按时履行合同处理方式如下:

不按时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以及其他补救措施。

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2、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3、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