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科普知識站>綜合知識>

強制休年假

綜合知識 閲讀(2.53W)

強制休年假是合法的,如果用人單位在職工合同期內,不給予年假待遇,是違背勞動法的;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年假是由單位統籌安排的,主動權在單位,雖然要考慮員工本人意願,但怎樣才算是考慮,現實中可操作性不大;年假,指給職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正式實施,還指出帶薪年假,不包括國家法定節日等相關規定。

強制休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