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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叫停棚户區改造政策

綜合知識 閲讀(3.14W)

1、土地儲備中心對危房棚户區土地實行收購,以淨出讓方式供地;2、安置房住宅用地實行土地行政劃撥,對改造後的房屋納入產權產籍管理,辦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實租賃供地;3、安置房建設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全免,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4、安置房房屋拆遷補償契税先繳後返;對安置房住宅上靠標準户型增加的建築面積部分,營業税等税種由地方税務部門向省申請暫緩繳納;5、國家對棚户區規定的其他政策。
一、房屋更改條件:
1、房產產權清晰,有房產證,無抵押貸款,不是有過户時間規定的經適房或小產權房。
2、業主健在,有民事行為能力。
3、過户雙方自願,或是按法定的程序。
二、房屋更裝程序:
1、主體拆改 房屋裝修第一步就是對主體進行拆改,例如拆牆、砌牆等。
2、水電改造 主體拆改結束之後,接下來就是水電改造了,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步驟,因為如果這步出錯的話,則會對我們日後生活有很大影響。同時,水電改造沒有做好的話,還存在一些安全隱患。
3、包立管 水電結束後,需使用到一些裝飾材料將下水管道給包裹起來,這樣才不會影響居室的美觀性。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二條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中央叫停棚户區改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