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者受工傷後,如果沒有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等情形的,單位一般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也不可以無過錯性辭退勞動者或者對其進行裁員,否則需要依法向勞動者承擔支付賠償金的責任。
一、試用期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多少
2022試用期辭退員工補償,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的標準來賠償的。但如果是員工本身不符合錄用的標準,或者存在違法行為、違約的情況造成辭退的,那麼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
試用期單位不可以隨時辭退員工,只有滿足以下條件才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轉正之後被公司辭退應該給予多少賠償?
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若是屬於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達到辭退條件的,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但若是無故辭退,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等情形,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三、不滿半年辭退補償幾個月工資
不滿半年被辭退的補償要看員工被辭退的原因來判定補償金或賠償金標準。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有所不同。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