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現居住地址是家。
2、現居住地址是公民連續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的詳細地址。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經常居住地。不滿一年的地方當然就叫臨時居住地或暫住地。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遷出後至遷入另一地之前,無經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為住所。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