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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車和掛車保險新規

金融基礎知識 閲讀(1.84W)
主車和掛車保險新規
如果主車、掛車投的都是交強險的話,是要按照雙份來賠償,交強險實行的是主掛分離;如果投的都是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話,那麼是採用吸收原則,主車、掛車之中選擇較高的三責任限額。如果商業險主車和掛車投的不是一個保險公司,那麼各自的保險公司按照自己承保的限額在總限額中所佔的比例來承擔。比如:主車投的人保20萬,掛車投的平安10萬,那麼該車發生事故後,商業三責險的限額是20萬,人保的保額是20萬的三分之二,平安的承保限額是20萬的三分之一。掛車離開主車的作用,就無法運行,而主車因為掛車的存在更增加了其危險性和破壞力,因此,拖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可視為主車和掛車共同侵權,保險公司應在主車和掛車責任限額之和的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