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科普知識站>綜合知識>

勞務派遣單位員工辭職方便嗎?

綜合知識 閲讀(2.45W)

勞務派遣工不能隨時辭職,需按合同流程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但若用人單位採取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勞動者可立即解除合同。派遣工辭職程序:提前30天書面通知派遣公司,派遣公司通知用工單位,辦理工作交接和結清工資等手續。勞務派遣工與實際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務組織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協議,不存在直接勞動關係。

法律分析

一、勞務派遣隨時可以辭職嗎?

不可以的,一般勞務工按合同的辭職流程辦理完離職手續,再離開公司。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正常的情況下派遣工是不能隨時辭職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也就不用等一個月了。具體情形以下: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勞務派遣公司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勞務公司沒有依法為勞務派遣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勞務派遣工辭職的程序是什麼?

1、勞務工的辭職主體派遣公司,派遣員工應該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派遣公司辭職。

2、派遣公司應當及時通知用工單位,到了三十天期限後辦理派遣員工工作交接手續。

3、離職時由派遣單位結清勞務派遣工工資及相關費用、出具終止合同證明。

三、勞動派遣工和誰建立勞動關係?

實行勞務派遣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定《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務協議》,用人單位與勞動人員之間只有使用關係,沒有聘用合同關係。勞動者與其工作的單位不是勞動關係,而是與另一人才中介等專門單位形成勞動關係,再由該人才機構派到用人單位勞動,用人單位與人才機構簽訂派遣協議。

結語

勞務派遣工辭職的程序相對複雜。勞務工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派遣公司辭職,並等待30天后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派遣公司應及時通知用工單位,並結清工資及相關費用,出具終止合同證明。實行勞務派遣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人員之間只有使用關係,沒有聘用合同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第三章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勞務派遣單位員工辭職方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