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
A.業績預告
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對於年度報告,如果上市公司預計全年可能出現虧損、扭虧為盈、淨利潤較前一年度增長或下降50%以上(基數過小的除外)等三類情況,應當在當期會計年度結束後的1月31日前披露業績預告。
B.業績快報
按要求,公司如果已經彙總完成當期財務數據,但因為年報尚沒有編制完成,可以先行對外披露業績快報
二、深交所
A.業績預告
預計報告期內(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現以下情況的,應進行業績預告:淨利潤為負、扭虧為盈、實現盈利且淨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數過小的除外)、期末淨資產為負、年度營業收入低於1千萬元。
如果需要披露業績預告,業績預告的時間要求為:
1.一季度業績預告:報告期當年的4月15日前
2.半年度業績預告:報告期當年的7月15日前
3.三季度業績預告:報告期當年的10月15日前
4.年度業績預告:報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B.業績快報
鼓勵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披露前,主動披露定期報告業績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