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我國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的檔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
第一條 爲了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建設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促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
第三條 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