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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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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興起目的看,清朝是清代統治者爲防止和知識分子和漢人的反抗而從其作品中摘取字句,羅織罪名,構成冤獄造成的,是爲了維護其封建統治。 2、從持續時間看,清代貫穿整個清代250年左右。頂峯時期自順治開始,中經康熙、雍正

清朝什麼

1、我們所說的事件究竟是什麼呢?

清朝 清代最著名的首先發生在康熙一朝,共有兩起:一起是“明史獄”。浙江烏程(今吳興)富商莊廷攏買得鄰居明大學士朱國楨的明史遺稿《列朝諸臣傳》,邀集許多名士加以編輯,並增補了明末天啓、崇禎兩代史事,其中多有指斥滿洲的文句

是指統治者知識分子的案件,《中國大百科全書》將其定義爲“清朝時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羅織罪名清除異己而設定的刑獄。”其實古代許多朝代都有的記錄。

即“因文字而賈禍”。在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中,接連不斷出現。從秦始皇“焚書坑儒”始,漢、唐、宋、明各代都有重大的發生。清代前期。十分尖銳,清朝統治者入主中原後十分懼怕人民羣衆尤其是漢人的反抗,特別注重強

2、在歷史中的發展是怎樣的?

明朝只是朱元璋和朱棣偶爾搞一下。清朝是入關以來到嘉慶親政150多年間的“基本國策”之一,上到皇帝下到平民大家一起搞。光乾隆時期就製造了130多起,之前中國歷史上所有朝代的兩倍多。而乾隆之前的又大部分發生在

中國的古已有之,歷朝歷代屢見不鮮。但是古代的以清代最爲殘酷暴虐,清代皇帝大興,目的在於壓制知識分子的反抗意識,樹立清朝統治的權威,加強中央集權。這種文化政策,造成社會恐怖,文化凋敝,從而禁錮了思想,摧殘了人才,嚴重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清朝的開端,起於順治四年——廣東和尚函可身攜一本紀錄抗清志士悲壯事蹟的史稿《變記》,被南京城門的清兵查獲,在嚴刑折磨一年後,定讞流放瀋陽。 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藝序案,毛重倬爲坊刻制藝所寫的序文不書“順治”年號,被大學士剛

3、清朝發生的事件有多少呢?

清朝最早發生的較大的,是康熙時的莊廷鑨《明史》案。莊廷鑨從明朝宰相朱國楨的後人那裏,買來一部朱着《明史》中《列朝諸臣傳》稿本。朱國楨的《明史》已刊行於世,《列朝諸臣傳》是未刊部分。莊廷鑨將它和自己所補的崇禎朝歷史,用自己

清朝的案件多樣,縱觀有清一代,尤以清初順治,乾隆時期最甚,中國的傳統文化,也因此而扭曲變形。按照魯迅的說法,“文苑中實在沒有不被蹂躪的處所了”。順治時期,大興7次,康熙時期,大興20多次,雍正時期,大興20多次,乾隆時期,大興130多次。

封建社會中,因文字著述被羅織罪名、釀成冤案的,稱爲。從明代開始,封建中央集權得到加強,的發生,也走向。清朝取代明朝後,由於滿洲貴族以少數民族統治中國,社會矛盾十分尖銳,爲了下層人民和知識分子中的反抗,清政府

4、清朝事件發生的原因有哪些呢?

對社會的危害: 1、給思想文化、士人風氣帶來惡劣影響:文人寫書不是爲了研究問題,而是爲了生計。讀書做文章動轍惹來殺身之禍,讀書人只好泯滅思想,丟掉氣節,遠離現實,把全部精力用於背誦《四書》、《五經》; 2、敗壞了官場風

清代大致有3種情況:清先世曾被明朝統治,受官襲爵,聞命即從。佔領中原之後,清廷對此段史事諱莫如深,因此,不僅將舊有史籍刊削、禁燬,而且對凡是繼續編寫乃至收藏者,則以“大逆”之罪濫加誅戮。清初反清思想久久不能消弭,尤其是漢族士大夫眷戀故明,宣揚“夷夏之防”一類思想,對鞏固清廷統治極爲不利。爲了強化滿洲貴族的封建統治,對反清思想就勢必要用暴力加以打擊。康雍之際,清皇族中權力鬥爭空前激化,史稱奪嫡之爭。雍正帝即位之後,爲了鞏固已得的勝利,除殺戮奪嫡諸王外,也不惜藉助來打擊“黨附諸王”的勢力。

我們都知道國家要想興旺發達,離不開人才。但是,清朝卻反其道而行之。這樣以來,人民的思想便得不到解放,人民有口難言。這對國家的尤其不利。這就啓示我們要貫徹百花齊放 百家爭鳴的方針。爲國家培養人才,發揮人才的先進作用,讓人民的意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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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興的起因是什麼?

清代*興起原因

*興起原因有三:

1、清先世曾臣服於明朝,受官襲爵,聞命即從。入主中原之後,清廷對此段史事諱莫如深,因此,不僅將舊有史籍刊削、禁燬,而且對凡繼續編寫乃至收藏者,則以“大逆”之罪濫加誅戮。

2、清初反清思想久久不能消弭,尤其是漢族士大夫眷戀故明,宣揚“夷夏之防”一類思想,對鞏固清廷統治極爲不利。爲了強化滿洲貴族的封建*統治,對反清思想就勢必要用暴力加以打擊。

3、康雍之際,清皇族中權力鬥爭空前激化,史稱奪嫡之爭。雍正帝即位之後,爲了鞏固已得的勝利,除殺戮奪嫡諸王外,不惜藉助*來打擊“黨附諸王”的勢力。

清朝*的影響

清朝*的影響:*嚴重禁錮了思想,堵塞了言路,阻礙了科學文化的發展,這是封建*主義日趨腐朽、沒落在思想文化領域內的反映,清朝統治者透過*,強化集權統治,造成了萬馬齊喑的局面。在*的高壓下,有的地方戲曲也遭受到了史無前例的破壞和毀滅。

*使廣大文人學者無所適從,於是不少人逃避現實,埋頭於古紙堆中作考據性的學問,從而形成了中國學術史上的一個著名學派,即乾嘉學派,這個學派對中國古籍和史料整理研究有很大貢獻,其研究方法歷代相沿,對後來的學術界產生過深遠影響。

擴展資料

清朝*:

1、凡是涉及思想,歷史,*,以及民族問題的書籍被禁被毀,當然也在意料之中,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大量純粹的科學,技術,經濟方面的書籍也赫然在目。

2、凡是涉及明朝,比如明人的文集,明人的詩集,明代的歷史,明代人物傳記, 許多爲清朝*拍馬奉承的書比如《大清典禮》《大清天定運數》,還有乾隆的父親雍正的作品《大義覺迷錄》以及曾祖父順治的作品也在禁燬之列。

3、明人選編或者寫過評註的一些唐詩選集都在禁燬之列,比如《杜工部集筏注》《杜工部詩集》《杜工部詩集輯注》《杜詩詳註》都在禁燬名單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清朝*

列舉清朝*的事例

1.年羹堯案

雍正朝的*始自年羹堯案。年羹堯是漢軍鑲黃旗人,進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帶平叛屢建功勳,康熙末年授定西將軍、兼理川陝總督,一意依附當時還是雍親王的允禛。[允禛篡]位後,年羹堯備受寵信,累授川陝總督、太保、撫遠大將軍,爵封一等公。年羹堯又因妹妹是雍正暴君的妃子,開始居功自傲,暴君早就想殺一儆百,只是苦於沒有藉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現“日月合璧,五星聯珠”的天文奇觀,臣僚上表稱賀,暴君特別注意年羹堯的奏表,並找到了“毛病”,一是字型潦草,二是將成語 “朝乾夕惕”寫成了“夕惕朝乾”,此語意爲終日勤慎,就是寫倒了意思也不變。暴君可不管這些,認爲年羹堯居功藐上,心懷不軌,那些對年羹堯有怨懟的人見皇上帶了頭,便羣起而攻之,於是年羹堯被劾成九十二條大罪。暴君令年羹堯自裁,親族、同黨或斬首或流放或貶謫,凡是與他有一絲牽連的人統統受到處罰。

年羹堯死後七天,汪景祺斬首示衆,即汪景祺西征隨筆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恆任陝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堯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訪,乘機投書干謁年羹堯,做了年羹堯的臨時幕客。汪景祺這次西遊著有《讀書堂西征隨筆》二卷,獻年羹堯收藏。年羹堯得罪抄家,《西征隨筆》被繳進宮中。雍正暴君讀後咬牙切齒地在首頁題字雲:“悖謬狂亂,至於此極!惜見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種得漏網也。”大約是隨筆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堯。暴君因此憤恨,但是又要表現自己孝道,處罪諭旨只稱汪景祺“作詩譏訕聖祖仁皇帝,大逆不道”。於是汪景祺被定處斬,梟首示衆,其頭骨在北京菜市口梟示了十年。妻子兒女發配黑龍江給披甲人(滿洲軍士)爲奴;兄弟叔侄輩流放寧古塔;疏遠親族凡在官的都革職,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於牽累的人多,汪景祺僑居的平湖縣城甚至傳出“屠城”的謠言,居民驚惶逃竄。

與年羹堯有牽連的還有錢名世名教罪人案。錢名世字亮工,江蘇武進人,與年羹堯是鄉試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誼。雍正二年(1724年),權勢赫赫的年羹堯進京覲見,錢名世贈詩諛頌,有“分陝旌旗周召伯,從天鼓角漢將軍”、“鐘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詩句。年羹堯受誅,錢名世當然在劫難聞逃。雍正暴君給他加的罪名是“曲盡諂媚,頌揚奸惡”。但沒有殺他,只是把他革職逐回原籍,卻又御書“名教罪人”四字,命錢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額,掛在錢家中堂上。暴君荒淫無道,什麼酷刑都想得出。奇恥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錢名世無臉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孫孫都擡不起頭。暴君還命常州知府、武進知縣每月初一、十五去錢家檢視匾額懸掛情形,如未懸掛則呈報巡撫奏明治罪。這還不夠,當錢名世離京時,雍正暴君又命京官自大學士、九卿以下都作諷刺詩爲錢名世“贈行”,結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詔作詩。暴君一一過目後,交付錢名世輯成專集,題爲《名教罪人詩》,刊印後頒發全國學校,讓天下士子人人知曉。諷刺詩作得夠味的給予表揚,不夠味的給予處分。正詹事陳萬策詩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異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堯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暴君誇獎。而翰林侍讀吳孝登則因詩句“謬妄”,被髮配寧古塔給披甲人爲奴。作詩的人當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錢名世“百年遺臭辱簪纓”;有叫謝濟世的,他批判錢名世“自古奸諛終敗露”;但是不久,他們就跟着遭殃,亡國奴做豬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國維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軍統領、理藩院尚書,雍正初年襲爵一等公,授吏部尚書,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堯一樣,是雍正暴君的重臣,沒有他二人,暴君很難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參與了弒君改詔篡位。暴君的江山坐穩了,就要除掉知道祕密的人,年羹堯已除,隆科多也必須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譜)罪付審,諸王大臣合議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條大罪,得旨永遠圈禁,家產追補贓銀,其二子也受處分。次年,隆科多死於禁所。

而與隆科多案有關的查嗣庭案結束於隆科多治罪前數月。查嗣庭字潤木,號橫浦,浙江海寧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進士,選入翰林,經隆科多保奏授內閣大學士大夫,後又經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禮部左侍郎。該*詳見清初六家卷查慎行傳,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結束,查嗣庭戮屍、梟首,親族或斬或流放,牽連的江西官員統統革職。不僅如此,由於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暴君進而遷怒於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獄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設浙江觀風整俗使,專職監視士人,整頓士風(接着東南各省相繼設立觀風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詔停止浙江士人鄉試、會試。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擁護,說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吳山蒙恥”,條陳整頓風俗、約束士子的十條建議,雍正暴君批轉浙江巡撫和觀風整俗使議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經浙江總督李衛請求,暴君才解除停止鄉會試的詔令,兩年後撤消觀風整俗使。

2.謝濟世案、陸生楠案

其後又有謝濟世案、陸生楠案,兩案都胎育於李紱、田文鏡互參事件。田文鏡是監生出身,從州縣小吏歷練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撫。他政令嚴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員辦事懦緩,接連劾罷三四員州縣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黃振國,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薦。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隸總督的李紱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鏡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紱忍不住指責田文鏡,說他不該有意蹂躪讀書人。於是田文鏡上密疏參劾李紱因與黃振國等人科舉同年,所以有意袒護,言下之意是說李紱等人私結朋黨。不久,李紱入京覲見,陳述田文鏡貪虐及黃振國等人冤抑情狀。雍正暴君稍加調查,就懷疑李紱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黨。

同年冬,浙江道監察御史謝濟世上疏參劾田文鏡十罪。暴君,把奏疏退還,而謝濟世堅持要上疏。暴君一怒之下把謝濟世革職逮捕,大學士、九卿、科道會審擬斬。由於謝濟世所劾與李紱所劾內容完全一致,都爲黃振國鳴冤,黃振國是蔡王廷所薦,蔡王廷與李紱關係親密,暴君於是認定這幾個人在搞朋黨,將謝濟世減死發配新疆阿爾泰;蔡王廷降爲奉天府尹;李紱降爲工部侍郎(不久革職)。陸生楠,舉人出身,以軍功遷授吳縣知縣。引見時暴君見他應對滯訥,“舉動乖張”,便把他扣下來留京學習辦事,後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見時,暴君見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摺又寫有“五經四書中如‘惠迪吉’、‘從逆兇’,何以異於佛老”等句,覺得是諷刺自己。暴君進而想到他是廣西人,與謝濟世是同鄉,而李紱原先做過廣西巡撫,“平日必有與李紱、謝濟世結爲黨援之處”。於是命把陸生楠革職,也發配阿爾泰。

陸生楠在阿爾泰著有《通鑑論》十七篇,竟成陸生楠通鑑論案的禍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駐守阿爾泰的振武將軍、順承郡王錫保疏劾陸生楠《通鑑論》十七篇,文中“抗憤不平之語甚多,其論封建之利,言辭更屬狂悖,顯系排議時政”,《通鑑論》隨本繳進。雍正暴君得奏,於七月初三日諭內閣,對《通鑑論》中的“狂悖”議論逐條加以批駁。批駁完,暴君“提議”將“罪大惡極,情無可逭”的陸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擬陸生楠應治之罪。從官當然遵旨惟謹,這年年底,陸生楠在阿爾泰軍中處死刑。

錫保在疏劾陸生楠的同時,對謝濟世也參了一本,說謝濟世所著《古本大學注》毀謗程朱,書隨本繳上,即謝濟世注大學案。雍正暴君讀過後頌諭內閣,認爲謝濟世不僅毀謗程朱,而且對時政“恣意謗訕”,尤切齒於《注》中所去:“拒諫飾非必至拂人之性,驕泰甚矣”一句,咄咄*問道:“試問謝濟世:數年以來伊爲國家敷陳者何事?爲朕躬進諫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諫?所飾者何非?除處分謝濟世黨同伐異、誣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後命朝臣議謝濟世應治之罪。衆臣擬謝濟世與陸生楠一同處死,暴君心血來潮,玩的就是心跳,密諭錫保在殺陸生楠時把謝濟世一同綁赴刑場,最後卻宣佈謝濟世免死,不知當時兩人是何感受。

3.曾靜、呂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陝西西安的一條大街上,川陝總督嶽鍾琪正乘轎回署,突然有人攔轎投書。這就是曾靜、呂留良之獄,詳見江東義士卷呂留良傳。案結處置,呂留良、呂葆中父子開棺戮屍,梟首示衆;呂毅中斬立決;呂留良諸孫發遣寧古塔給披甲人爲奴;家產悉數沒收。呂留良學生嚴鴻逵開棺戮屍,梟首示衆,其孫發遣寧古塔給披甲人爲奴;學生沈在寬斬立決;黃補庵(已死)嫡屬照議治罪;刊印、收藏呂留良著作的車鼎豐等四人判斬監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還有十數人受杖責。而曾靜供詞及懺悔錄,集成《大義覺迷錄》一書,刊後頒發全國所有學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認真觀覽曉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祿帶領曾靜到江浙一帶等地宣講,命兵部尚書史貽直帶領張熙到陝西各地宣講。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兒子翻案,暴君曾聲明“朕之子孫將來亦不得以其詆譭朕躬而追究誅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繼位,尚未改元就公開翻案,命將曾靜、張熙解到京師,於十二月把二人凌遲處死,並列《大義覺迷錄》爲*。而漢奸嶽鍾琪也沒有好下場,他後來因進討準噶爾失利,被大學士鄂爾泰所劾,下獄判斬監候,到乾隆初年才獲釋。(準確的來說,曾靜、呂留良案涉及到謀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時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羅織罪名清除異己而設定的刑獄。”的定義,並非典型的*案件.)

4.屈大均案

《大義覺迷錄》在廣東巡講時,廣東巡撫傅泰從張熙供稱欽仰廣東“屈溫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學者屈大均號翁山,猜想“溫山”是“翁山”之訛。於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詩外》諸書,果然發現其中“多有悖逆之詞,隱藏抑鬱不平之氣”。這樣,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發。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來縣教諭)自動到廣州投案,繳出父親的詩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報,刑部擬屈大均戮屍梟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僅將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詩文禁燬。這就是屈大均案,詳見嶺南三大家卷屈大均傳。

5.裘璉戲筆之禍

然後又有裘璉戲筆之禍。裘璉是浙江慈溪人,少時曾戲作《擬張良招四皓書》,內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賢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語句,當時頗爲傳誦。康熙末年,七十歲的裘璉中進士,後來致仕歸鄉。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歲的裘璉突然被捕,原來有人告發他那篇代張良寫的招賢信是替廢太子允礽出謀劃策。次年六月,裘璉卒於京師獄中。少年戲筆,老年得禍,真所謂“人生識字憂患始”。

6.“清風不識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駿,是康熙朝刑部尚書徐乾學的兒子,也是顧炎武的甥孫。雍正八年(1730年),徐駿在奏章裏,把“陛下”的“陛”字錯寫成“狴”字,雍正暴君見了,馬上把徐駿革職。後來再派人一查,在徐駿的詩集裏找出瞭如下詩句“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於是暴君認爲這是存心誹謗,照大不敬律斬立決。

在雍正暴君的殘酷文化壓迫下,中華文化得到很好的摧殘,暴君政績斐然。雍正十一年(1733年),暴君下詔徵舉士人,想學康熙重開博學鴻詞科,誰知響應廖廖,只得作罷。人才凋零,文治廢弛,一至於此,*的消極影響於此可崢。

關於清朝*發生的事件和具體時間

順治朝:三朝*的先聲 順治朝*雖然在數量規模上沒有辦法同後來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相比,處罰相對也不是太重,函可一案僅僅判了發配瀋陽(注意是瀋陽而不是苦寒的黑龍江),函可還在此期間寫了本詩集。但是作爲三朝*的先聲,順治朝*不但在發生密度上大大超過了從前的封建王朝,其打擊的對象、打擊內容、打擊方式大致確定,考之後朝*,同樣是打擊漢族知識分子、打擊漢族的民族思想、並透過國家暴力機構來配合完成這一任務。譬如“毛重倬案件”,只因爲作者沒有用順治年號就被看成是目無本朝而遭到清算。正是有順治朝的熱身,使得滿人從對*沒有什麼概念到逐漸熟悉*,並利用其作爲一種民族壓迫的工具。也爲後來一百多年的*打下了基礎。 康熙朝:*的成型出爐階段 在順治朝處理*的基礎上,滿清的官僚逐漸掌握了對付不願與之合流的漢人,尤其是漢朝知識分子的方法。但是這個階段來說手段還不是特別老練,不比後朝連興一百五十件*那樣老辣從容。譬如《續金瓶梅集》案,說作者反清,其實跡象明顯,但是隻因爲作者在書名上作了改動,又結交了官府很快就被放了出來。《嶙雲集詩案》案更是隻因爲選錄詩家太多無法查出就裏而不了了之。比之乾隆朝的因一句話而定罪殺人來說,康熙朝的*還算是比較寬容的。 但是這僅僅是相對雍正乾隆這個最黑暗的時期而言的,其實*本身還是酷烈的。康熙親政以前熬拜掌權的時候就有所謂明史案,可以看成*由小變大的一個轉折點,不僅作者、資助者被殺被放,連印刷刻字的工人,只要是書上列上名字的人都被株連到,終清一世,刻字工匠不敢將自己的名字刻在所雕之版上,可見其影響之劇烈。後來康熙扳倒了熬拜,但繼承了*,《南山集》案就是個典型代表,前後被殺百餘人,文化名城桐城的方、戴兩世家受到嚴重打擊。 康熙的*雖然因爲沒有精心網羅,有些最後沒有成獄,但是其矛頭所指是很清楚的:漢族知識分子,尤其是大知識分子。譬如上述的方、戴兩家就是代表,還有名儒孫奇逢、戴名世,甚至連顧炎武都被牽連到,雖然有的僥倖脫罪,但是還是有大批大知識分子受到*,康熙自己寫詩也承認說:“中原名士多塞北,江南胭脂半遼東”。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康熙朝還殺技術型知識分子,本來這些人於*上沒有危險但是還是遭到*的橫禍。譬如名醫朱方旦,就是因爲提出人的神經中樞是腦而不是心這點現在看來的常識,而被殺害。康熙自吹自擂精通西學,由此看來這個人頂多就是個成績良好的好學生,但僅此而已。就這件事上看出,對於現代科技康熙還是個門外漢。另外,有人對評書的說唱形式作了點改進,也被殺了頭,這兩件事情充分反映了清朝對於文化科技的扼殺。 總而言之,康熙朝在*問題上面起了承上啓下的作用,不但使順治朝偶發的小事件變成震動全國的大案獄,也使清吏逐漸熟悉*、掌握*這門荼毒民族的罪惡“技術”。爲以後的黑暗年代打下伏筆。 雍正朝:逐漸轉烈的* 雍正朝在位十三年,在案的*就達到二十多起,數量雖然不超過乾隆,但是密度卻也是僅次於乾隆。而且多爲大案、重案動輒牽連百數,而且比之康熙朝,連清朝自己任命的官員也開始遭文字之禍。象查嗣庭案、曾靜案,都是禍連百口、轟動全國的大案。而且案件不再象康熙順治那樣點到爲止。雍正幾乎已經把刑獄發展成了一門“藝術”。有的案件一查再查不斷擴大,不斷株連,譬如查嗣庭案,原來只是發配,後來查抄日記 查出怨望之詞,再後擴大株連,最後搞得整個海寧雞飛狗跳,人人自危。

清朝皇帝制造*的目的是什麼

清代皇帝制造*,目的在於實行文化*,壓制人民反抗意識,樹立清朝統治的權威,加強中央*集權。

*,是指封建統治者*知識分子的一種冤獄,歷朝歷代都有*的記錄。但以清朝尤甚。中國史學家顧頡剛形容清朝*在二百多年間基本上沒間斷,“清代三百年,文獻不存,*禍尚有可以考見者乎?曰:有之,然其嚴酷莫甚於清初。”爲此,《中國大百科全書》將“*”直接定義爲“清朝時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羅織罪名清除異己而設定的刑獄。”

從清代*發起動因看,大致有三種情況,一是控制言論,打擊反清思想。清朝*的開端,起於順治四年。該時期,順治規定“自今闈中墨牘必經詞臣造訂,禮臣校閱,方許刊行,其餘房社雜稿概行禁止”。從此誕生了清朝言論檢查官,開始了中國的言論出版審查*。二是掩過飾非。歷代明君皆能“聞過即改”。然而清廷對敵對暗潮在全國涌起,將原因定爲“皆因以往實行的寬大之政”,是“請寬妖言”、“禁挾仇誣告詩文”等政策縱容了“誹謗”。至乾隆帝決定改變“婦人之仁”的“寬緩方針”,決定繼承列祖列宗的嚴猛苛政,降旨道:“此等奸徒,傳播流言,儔張爲幻,關係風俗人心者甚大,不可不力爲整飭。”從此*波瀾壯闊,直到以修四庫全書爲名義,從而查辦*、徹底摧毀中華民族精神的千古創舉。三是透過宮廷內鬥後,繼位者一方爲控制*,嚴禁民間“妄議當朝”。

整體看,清皇帝大施*,其根本目的在於維護自己的統治,打擊異己分子,*對自己統治不利的的思想言論。但這種文化*行爲,造成社會恐怖,文化凋敝,從而禁錮了思想,摧殘了人才,嚴重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