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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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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违约金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一般认定为合同标的额的20%,也可以综合实际损失情况进行支付,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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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赔偿

法律主观: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对方违约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的数额,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购房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

关于买房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中,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返还。

购房违约金是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购房违约金相比实际损失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或者仲裁机构适当予以增减。而具体的数额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屋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购房合同的用处主要有:

1、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房屋买卖关系;

2、可以用来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

3、可以作为缴纳相关税款的凭证;

4、可以用来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等手续。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购房人和开发商的基本信息;

2、所购房屋的户型和面积;

3、所购房屋的价格;

4、交房时间和收房标准;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损失怎么赔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损失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赔付,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约定实际损失的数额,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买房违约怎么办

1、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主要类型。

2、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时,应付给对方当事人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凡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是法定违约金,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约定违约金。

3、赔偿损失

对于因当事人违约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所受到的损失,这就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形式。

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计算规定

1、出卖人恶意违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a、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b、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存在欺诈行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a、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b、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c、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如下:

1、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一般设定为合同标的额的20%,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2、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5、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