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普知识站>综合知识>

侵犯知识产权应如何处理

综合知识 阅读(2.53W)

侵犯知识产权应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行为人侵权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并支付相应赔偿。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或者不愿意协商的,知识产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权利人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时效一般为三年。

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数额一般根据权利人因侵权而产生的实际损失确定。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实际收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以及侵权人的收益均难以确定的,赔偿数额可以根据知识产权许可费用的合理倍数确定。

知识产权人也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行为而侵权。工商部门接到举报会进行调查,若该部门认定行为人侵权的,一般会没收侵权物品并处以相应罚款。《商标权》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