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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领域中的欺诈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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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销售掺假商品、虚假宣传、骗取预付款等方式,消费者应提高防范意识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

经营者在经营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具体表现形式有: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六、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七、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八、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九、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一、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二、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消费者申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申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如果申诉符合规定的应予以处理,申诉人应当在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有权利要求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可我们在消费时应当对其消费形式有所了解,以确保自己被商家诈骗。只有我们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了,才会打击黑心商家的诈骗行为,才能让我们的权益得到真正的保护。

结语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我们的合法权利,而欺诈行为则对我们的权益造成了损害。我们应当加强对消费形式的了解,以避免成为商家的诈骗对象。只有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才能有效打击欺诈行为,真正保护我们的权益。记住,我们有权要求商家赔偿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五十八条 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

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消费领域中的欺诈行为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