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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和二级应急响应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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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

一级和二级应急响应区别

应急响应等级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和蓝色标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一级为最高(特别严重)级别,二级为严重级别。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等级 突发事件按情况划分不同等级,并依据其启动不同级别的响应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应急响应是出现紧急情况时的行动。应急方户准备的一种,编制应急方案,对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时人员行动作出规定,有秩序的进行救援,以减少损失。所以,本单位的人员对应急方案必须熟悉。应急方案实际就是一个程序,应符合本地区实际,必须有可操作性,有很强的针对性。

台风应急响应就是状态,状态实行两天一报。 台风二级应急响应就是二级状态,二级状态实行一天一报。 应急响应: 针对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最高领导为组长、以下属各领导为小组、以精

3、应急响应的第一步是保护自身,抢救生命,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台风应急响应就是状态,状态实行两天一报。 台风二级应急响应就是二级状态,二级状态实行一天一报。 应急响应: 针对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最高领导为组长、以下属各领导为小组、以精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等级 突发事件按情况划分不同等级,并依据其启动不同级别的响应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实行分级响应机制,对不同的响应级别,相应地明确事故的通报范围、应急中心的启动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和设备、物资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应急总指挥的职位等。典型

(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实行分级响应机制,对不同的响应级别,相应地明确事故的通报范围、应急中心的启动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和设备、物资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应急总指挥的职位等。典型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四级,最高级别为一级,最低级别为四级。具体如下: 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重大(Ⅱ级,橙色) 县气象局正式发布台风警报或台风紧急警报,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根据《防洪法》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四个级别。依据级别响应相应的措施和行动称为应急响应状态。应急响应状态分别有:一级应急响应和一级响应行动,二级应急响应和二级响应行动,应急响应和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5.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各地应根据台风级别、影响程度、危害程度、防御能力及险情灾情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启动条件。 预案中Ⅰ级应急响应由相应的市、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防汛抗旱指挥

(2)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四级。具体如下: 一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要大型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

违反国家一级响应私自开工属于违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

(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项目部一级制定相应的专项预案吧,安排好人事结构及成员责任事项,非常时由项目部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各地的公安机关,在启动一级响应预案时,一般是所有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将全警动员、全员上岗,即取消各类休假,正在休假的招回。 同时,在全警动员的基础上,往往强调,工作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落实“群策群防”,全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等级 突发事件按情况划分不同等级,并依据其启动不同级别的响应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一、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一、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

(4)市(地、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各地应根据台风级别、影响程度、危害程度、防御能力及险情灾情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启动条件。 预案中Ⅰ级应急响应由相应的市、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防汛抗旱指挥

7、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一级应急响应后,深圳现在还让回去,刚刚从广州走广深沿江高速回到深圳。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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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响应和出动及时的区别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实行分级响应机制,对不同的响应级别,相应地明确事故的通报范围、应急中心的启动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和设备、物资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应急总指挥的职位等。典型的响应级别通常可分为3级:一级紧急情况、、二级紧急情况、*紧急情况。

什么是国家防总应急响应等级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四级,最高级别为一级,最低级别为四级。具体如下:

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要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极度干旱。

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2.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4.一般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

7.一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响应:

1.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5.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响应:

1.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防台风二级应急响应是什么意思?

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重大(Ⅱ级,橙色)

县气象局正式发布台风警报或台风紧急警报,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10~11级并可能持续。

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一、特别重大(Ⅰ级,红色)

县气象局正式发布台风紧急警报,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或强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二、重大(Ⅱ级,橙色)

县气象局正式发布台风警报或台风紧急警报,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10~11级并可能持续。

三、较大(Ⅲ级,*)

县气象局正式发布台风警报,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四、一般(Ⅳ级,蓝色)

县气象局正式发布台风消息,24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防汛应急预案*响应的命令如何解释

根据《防洪法》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四个级别。依据级别响应相应的措施和行动称为应急响应状态。应急响应状态分别有:一级应急响应和一级响应行动,二级应急响应和二级响应行动,*应急响应和*响应行动,四级应急响应和四级响应行动。其中一级应急响应级别最高,依次递减。

通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响应: 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较大洪水; 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干旱灾害; 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Ⅲ级响应命令文本如下

启动《XX市防汛应急预案》Ⅲ级响应。现命令:

一、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迅速到岗到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各项防御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损失。

二、要切实加强病险水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段、沿河低洼村庄学校及在建涉水工程、小水电站和屋顶当家塘等防汛隐患重点的薄弱环节安全排查,做到不留盲点,不存隐患。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三、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雨情、水情、工情状况,加强水库调度,合理预泄水量,科学控制水位。各类水库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库调度方案,超过汛限水位的水库要立即降至汛限水位以下,确保水库安全。

四、新闻媒体要及时滚动发布暴雨预警、预报信息及江河塘库水情、汛情信息,宣传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知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群众遇险自救和避灾能力。

五、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预案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对不坚守岗位、擅自脱岗、离岗,险情发现、处理不及时,防汛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什么是防台风一级响应

5.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各地应根据台风级别、影响程度、危害程度、防御能力及险情灾情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启动条件。

预案中Ⅰ级应急响应由相应的市、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签发;Ⅱ级、Ⅲ应急响由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签发;Ⅳ级应急响应可根据各地实际,由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指副指挥或秘书长签发。

5.2 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响应行动内容包括指挥与调度、信息报送与处理、群众转移与安置、抢险与救灾、安全防范与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等。

5.2.1 Ⅳ级应急响应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秘书长主持会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安排部署防台风工作。

(2)防汛抗旱指挥办事机构加强值班,将台风信息报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挥、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成员单位。

(3)台风监测预报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发布台风预测预报信息。

(4)海洋与渔业、海事部门做好海上船只、沿海养殖和沿海作业等人员的防风避风工作,海洋部门及时发布海浪、风暴潮预测预报信息。

(5)各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5.2.2 Ⅲ级应急响应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副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主要成员单位参加,研究部署防御台风工作。

(2)防汛抗旱指挥办事机构加强值班,研究防御对策,部署有关工作,将防台风信息报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挥,并报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成员单位。

气象、海洋、水文、住建、国土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到防办会商室集中现场办公。

(3)台风监测预报部门应加强值班,密切监测,加密预报台风动向和发展趋势。

(4)海洋与渔业、海事部门对台风可能影响的海域作出防台风安全部署。水利部门加强水利工程监视,做好江河洪水预测预报,监督指导台风可能影响区域内水库、河网的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

(5)其他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组织人力、物力,适时启动部门防台风应急预案,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6)预报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区域的各级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7)解放军、*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以及*消防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5.2.3 Ⅱ级应急响应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挥主持会商,所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研究部署台风防御工作。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值班,部署海上船只避风、人员转移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动员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投入防台风工作,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气象、海洋、水文、住建、国土等部门分管领导到防指会商室集中现场办公。

(3)台风监测预报部门加密台风监测、预报和预警;通信、新闻等部门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出台风预警相关信息。

(4)海洋与渔业、海事等部门做好渔业、海洋养殖业的减灾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5)有关部门或单位及时派出工作组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地防台风工作。

(6)解放军、*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及*消防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根据当地政府和防指要求投入救灾工作。

(7)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防台风专项预案,部署落实各项防抗措施。

(8)各级政府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预报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区域的各级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避险工作。

5.2.4 Ⅰ级应急响应

(1)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政府有关领导,所有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署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发出人员转移指令,动员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气象、海洋、水文、住建、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到防指会商室集中现场办公。

(2)台风监测预报部门加密台风监测、预报和预警;通信、新闻等部门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出台风预警相关信息。

(3)海洋与渔业、海事等部门全力做好渔业、海洋养殖业的减灾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全力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全面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4)国土资源、住屋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加强重要工程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及时修复重要基础设施,特别应防范台风带来的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

(5)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服从同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落实各项防台风应急措施。

(6)解放军、*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及*消防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防汛抗旱指挥办事机构做好物资调拨的工作。

(7)有关部门或单位立即派工作组、专家组到台风影响严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地防台风工作。

(8)效能监察等有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的各地各部门的防台风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9)各级政府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减灾工作,特别要全力做好受台风直接威胁和可能影响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避险和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