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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市场的特点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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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

证券发行市场的特点和结构

1、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都是价值的直接代表,它们本质上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虽然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各种各样的有价证券,但由于它们是价值的直接表现形式,所以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价值的直接交换场所。

2、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作为经济权益凭证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它们本身是一定量财产权利的代表,所以,代表着对一定数额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以及相关的收益权。证券市场实际上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交换场所。

3、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既是一定收益权利的代表,同时也是一定风险的代表。有价证券的交换在转让出一定收益权的同时,也把该有价证券所特有的风险转让出去。所以,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证券市场也是风险的直接交换场所。

证券市场的结构

证券市场的结构

是指证券市场的构成及其各部分之间的量比关系。证券市场的结构可以有许多种,但较为重要的结构有:

1、层次结构。这是一种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按这种顺序关系划分,证券市场的构成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出售新证券所形成的市场。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已发行的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市场。

2、品种结构。这是依有价证券的品种而形成的结构关系。这种结构关系的构成主要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等。

3、交易场所结构。按交易活动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证券市场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通常人们也把有形市场称作“场内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该市场是有组织、制度化了的市场。有形市场的诞生是证券市场走向集中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一般而言,证券必须达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标准才能够在场内交易。有时人们也把无形市场称作为“场外市场”;是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酌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