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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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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贷款政策
厦门公积金贷款成数、额度、期限和利率:(一)成数对购买首套自住住屋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屋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住屋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最高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70%。对购买第二套住屋的家庭,住屋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4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屋的家庭,暂停发放住屋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屋的,购房款总额按购房合同总价与评估价中的低者确定。(二)额度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申请贷款时近期缴存6个月住屋公积金缴存总额(含预缴或补缴的金额)×2×80倍。购买首套住屋的,单职工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屋的,单职工贷款最高限额3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贷款最高限额可为我市最高限额的4倍。(三)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延5年。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